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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工局申诉问题

最近一位常请假,常摸鱼,又常不配合加班的同事被fire,原本他只想跟公司要非自愿离职单,想去领失业给付,但公司不肯开给他,结果他就到劳工局去告公司,说他常请事假是因为公司没有特休等,现在公司好像必须给他资遣费+1个月薪水+在职这几年换算特休天数*日薪

我想问的是,劳工局只会针对他这个个案而以吗??还是会到公司来查,我们老闆都说公司都照劳基法,对啦是有啦!!但都是对资方有利的才是,其他像特休,工时,加班计算方式等都没有照劳基法,甚至国定假日遇周六日补假都还要他说有补假才有(我们是隔周休的),听说以前有员工跟老闆吵特休的事,结果老闆只回ㄧ句我们公司就是这样,不爽就别做,真的希望劳工局能来我们公司关切ㄧ下

最后编辑于:2023/02/18作者: 南平代孕交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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