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右手一出生除了大拇指以外其他4指都是连在一起的
是我妈怀我时不知道情况下吃了很多药
我出生时满周岁前动了5次手术就是把连起来的手指割分开
所以我的右手除了大拇指以外皆都是歪歪斜斜的
我没办法夹物品 拿碗筷更是吃力 所以我都用汤匙或叉吃饭
我于95/7有去署立医院鉴定一次
当时医生没问我为什么会这样
而我也没说明我的手为何会这样
过了3年也就是这个月 我去刷簿子时才知道残障津贴没了
因为我的资格还要再鉴定
但95年的残障鉴定表跟98今年的不一样了
以往是医生用写的 描述我的情况
今年7月鉴定表变以"勾选"的方式
我不知道鉴定表不一样 结果不能申请残障
因为它里头条件是指要"大姆指跟食指"都没了才能算"轻残"
而我却是4指皆少一节
所以不符合
但现实的是 生活中我的确是很多不方便
像我没办法骑机车 因为右手没办法抓住煞车把手
工作上也是主管看到我的手也是用"异样眼光"看待
公司之所以用我是因为我有残障手册
像现在我申请不下来了
我想公司可能会以我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请我走人吧
我想问最近有去申请残障鉴定的bbh
你们申请鉴定有过件吗
你们的情形是怎样呢
我打算再去别间医院试试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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